日前,“大头儿子”案件有了新的进展,由于涉嫌著作权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纠纷,杭州大头儿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被“大头儿子”版权方央视动画告上法庭。案件于2017年2月14日在北京朝阳法院开庭审理。
据悉,该案中杭州大头公司等两家公司成为被告。杭州大头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大量授权他人使用央视动画享著作权的人物形象,生产销售“大头儿子”玩偶衍生品;此外,还擅自将“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名称作为微信公众账号对外宣传,严重侵犯了央视动画的合法权益。
此前,杭州商人洪某通过非法受让获得了所谓的“大头儿子”、“小头爸爸”和“围裙妈妈”三个人物形象的“著作权”,并盗用“大头儿子”的名称成立了杭州大头儿子公司,借助央视制作播出的大头儿子动画片的知名度展开了一系列的授权开发等非法商业行为,并恶意诉讼,企图勒索央视动画。央视动画随即踏上了有理有据的维权之路。
根据之前杭州法院一审和二审的判决,央视动画拥有95版、2013版《新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动画片的著作权,有权行使95版动画片的全部著作权及动画片中包括但不限于文学剧本、造型设计、美术设计等作品除署名权外的全部著作权。而杭州大头公司等相关方无视法律和事实,继续开展非法商业活动。
据记者了解,央视动画将继续主动维权,坚决打响知识产权保卫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