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的节目竟然能播四季?可见其对法律的无视,和对广大电视观众的利益于不顾。但当我们怀着悲痛的心情要和这么精彩的节目说再见的时候,唐德站出来为我们伸张了正义。6月20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做出侵权判定,禁止灿星文化以《中国好声音》为名称制作歌唱类比赛节目,并禁止其以包含有"中国好声音"五个字的任何名称来推广或宣传这类节目。针对这一事件,唐德影视也针对此次事件发表了如下的声明:
我们认为法院这一决定是及时的、有效的,此举一方面表明了中国法院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另一方面避免了事情进一步的恶化,将知识产权拥有者的正当权益受侵害的程度降到了现阶段可控的范围以内。我们在此吁请灿星文化尊重事实、尊重法律,停止侵权行为,共同维护法律的尊严。
自2016年1月28日起,唐德影视与享誉全球的电视综艺节目《中国好声音》(英文名《TheVoiceofChina》)的版权方荷兰Talpa公司郑重签署协议,获得《中国好声音》(英文名《TheVoiceofChina》)节目在中国大陆和台港澳地区的正式授权。
就在我们艰难地推进正版《中国好声音》节目的同时,我们也很遗憾地看到,原来获得授权制作《中国好声音》(英文名《TheVoiceofChina》)一到四季的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失去版权方的授权后,置与版权方的原有合同约定于不顾,置国内各大合作方的合法权益于不顾,置广大电视观众的正当利益于不顾,置中国法律的严肃性于不顾,坚持使用涉嫌侵权的原有节目名称,并在海选中使用"《中国好声音》第五季"、《TheVoiceofChina》、"2016《中国好声音》"等说法,甚至一度在海选中广泛使用《中国好声音》版权方拥有的"单手持话筒做出V形手势"的标志。尽管灿星文化一再强调其制作的是一档原创的节目,但在宣传中却又经常性使用"第五季《中国好声音》"等说法,其混淆视听、试图让中国观众误以为现在他们正准备制作的节目上与原来拥有广泛影响力的正版《中国好声音》有重大关联的做法,却让人不得不怀疑其原创节目的正当性。同时,我们也深感灿星文化的这一做法严重侵犯了唐德影视的合法权益,对唐德影视制作正版的《中国好声音》造成巨大的干扰,因此我们不得不入秉法院、寻求法律的支持。
现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根据中国法律做出了初步的裁决,这一举动保护了唐德影视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醒灿星文化不要再做出更进一步的侵权行动,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影响。
与此同时,我们也留意到自今年1月底以来,社会上流传着诸多关于《中国好声音》的不实传闻和一些不负责的说法。唐德影视一贯坚持诚恳做事、少说多做的原则,本不愿为此陷入口角,但考虑到这些传闻和说法事关《中国好声音》这档节目的声誉,而这档节目又深得中国广大观众的喜爱,我们有义务也有责任做出必要的澄清,以给喜爱这个节目的中国观众一个应有的交代。因此,我们愿意在此做一个全面说明,敬请社会各界和广大观众垂注!
1.关于唐德影视接手《中国好声音》的原委:
唐德影视是一家国内知名的影视制作公司,多年来我们为观众奉上一系列优秀的影视作品。现在,我们有意愿也有能力进军电视综艺市场,我们期待广大电视观众接受我们在这个全新领域的尝试,我们一定会给大家奉献出优质、精彩的电视综艺节目。
而也就是在唐德影视决心全面进军电视综艺产业的时候,荷兰Talpa公司与灿星文化关于《中国好声音》版权的授权到期,他们双方按原合同约定就续约问题进行了为期2个月的谈判,在原约定谈判期结束却没能就价格问题达成一致的情况下,荷兰Talpa公司又与灿星文化额外进行一个月的谈判,最后仍然无法与灿星达成合作协议。这时荷兰方面找到当时正与其进行其他项目合作的唐德影视,询问唐德影视是否有意商谈《中国好声音》的授权问题,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才与荷兰Talpa公司进行了有关《中国好声音》的洽谈,并迅速达成了合作协议。应该说,唐德影视无意抢别人的生意,但是现在我方既然已经与荷兰方面签署了合同,我们也不希望他人侵犯唐德影视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不能容忍他人明目张胆地盗版。
2.关于《中国好声音》的授权费问题:
我们与荷兰方面签署正式的授权协议后,市场上传闻荷兰方面狮子大开口,尝试要每年数亿元的授权费,我们不清楚这种传言的依据何在。但根据我们与荷兰方面的协议,我们以6000万美元的价格获得了Talpa公司在5年内制作四季《中国好声音》的授权,平均到每季的授权费约为1亿元人民币,平均到每年约为8千万元人民币。作为一家上市公司,我们已经在今年1月底的公告中详细地向公众披露了这一信息。
我们知道,当前全球电视综艺市场是一个每年高达50亿美元规模的市场,综艺模式在国际间授权是一个通行的做法,这一做法使优秀的节目模式脱颖而出,丰富了全球电视观众的生活,同时也激发了一批批优秀的电视人进行电视综艺模式的创新。中国电视界从一开始起就以版权引进的方式与国际知名公司展开合作,体现了中国电视界对国际知识产权的尊重,也体现了中国电视人的长远眼光。
作为当前全球最成功的电视综艺节目模式,目前已经在全球65个国家和地区授权运营,可以说是全球电视综艺的皇冠上最耀眼的明珠,堪称荷兰当今的国宝之一,因此这种现象级的节目模式应该、也必然获得比较高的市场价格。就像《中国好声音》的各项广告赞助费也在年年提价一样,商家通过《中国好声音》这个平台传递了自己的企业形象和产品品牌,获得了非常高的市场收益,他们愿意以每年数十亿元的投入来参与这一节目本身也是市场选择的结果。
3.关于对外利益输送的问题:
在我们获得荷兰Talpa公司的授权后,我们也留意到有极个别人别有用心地说这是唐德影视帮外国人抬高价格,对外进行利益输送。我们认为这样的言论是狭隘的、危险的。
且不说全球化是一个不阻挡的世界潮流,也不说中国企业正在稳步走向世界并从全球市场中源源不断地获得正当的市场收益,单就《中国好声音》前几季的实际运作情况而言,我们认为这样的说法就不成立。因为我们不会说:一个曾经有默多克股份的公司是对外利益输送;我们不会说前几季给荷兰Talpa公司的授权费就是对外利益输送;我们更不会说在中国大规模走出去的过程中,那些在境外与中国企业合作的全球商业伙伴们在他们的国家里也在从事所谓的对外利益输送!
同时,我们也相信:中国的电视综艺市场还孕育着无穷的可能性,不应该只有一两颗星在这广袤的天空孤独地闪耀,我们相信唐德影视作为综艺市场的后起之秀在广大观众的支持下必定会在这广阔的天地发出耀眼的光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