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参加广播影视“十不”座谈会 呼吁演员传递社会正能量

来源: 中国娱乐网  日期:2015-11-06 08:42:27
范冰冰参加广播影视“十不”座谈会 呼吁演员传递社会正能量1

  前不久,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主管的50家行业社团联合签署了《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自律公约》,明确提出了“十提倡”、“十不为”。11月5日下午,行业代表们在一起举行了《公约》座谈会,范冰冰作为电影行业代表参与了此次会议,并分享了自己从业多年的心得与感悟,呼吁演员应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传递社会正能量。

  《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自律公约》研讨会电影代表范冰冰: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诸位同仁:大家好!

  作为一名影视演员代表,能在今天的《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自律公约》的研讨会上发言,我感到非常荣幸!首先,请允许我向一直以来关心我、帮助我的领导和同仁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约》从实际出发,以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维护宪法法律为引领,倡导弘扬行业正气,规范个人言行,充分发挥我们从业人员道德表率作用,凝聚了广泛的社会共识。

  我自16岁进入影视行业,先后参演拍摄了近90部影视剧。其中《观音山》、《手机》、《建党伟业》、《二次曝光》、《武媚娘传奇》等,收到不错的反响,也获得一些小小的荣誉。回顾这段从影路,我有几点感受:

  首先,做一个好演员必须首先是一个好人。“好人”的界定,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认为最基本的标准就是遵纪守法,行为合乎规范,举事于社会有益。如今,大众对影视演员有着极高的关注度,我们的一举一动对他们、尤其是年轻人都产生直接的影响。记得在谢晋导演学校读书的时候,谢老常常教导我们: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金奖银奖不如老百姓的褒奖。因为这个职业,我们常置身于社会的关注热点中,谢晋导演那时就常提醒我们,无论是荣耀还是低谷,不忘初心。我常想,“范冰冰”不应只是做一名大众喜爱的明星,而应同时尽己所能,成为弘扬社会正气,传递社会正能量的使者。6年前一个偶然的机会,听了我的朋友陈砺志先生去西藏阿里的所见所闻,我决定与他一同启动“爱里的心”慈善项目。六年来,我们一直在帮助此地区进行儿童先心病筛查和医治,前后有200多个先天性心脏病孩子通过我们,从高原送到北京上海手术。看到孩子们重新恢复健康后的笑脸,那种发自内心的快乐真的使人倍感愉悦。

  其次,一个好演员还应该是一个敬业的人。我曾经在两年内拍了十一部电影;经历过人累到极致的许多体验,曾有过30个小时不卸妆、不合眼的拍摄经历;而演员是创作中不能替代的部分,最终所有工作人员的努力都要通过演员的工作来呈现,观众把最大的喜爱和热情给了演员,那压力和辛苦我们也必须承受,只有高质量地完成工作,才能不负团队,无愧观众。

  再者,一个好演员还应该在艺术上有一定造诣。在艺术上有所成就可以说是好演员毕生所求。有位前辈说过,只有小演员,没有小角色。我演过的各类角色中,有许多都是配角。正因为这些配角,锻炼了我,培养了我,让我知道了做明星容易做艺术难的道理。因此,在拿到剧本时,我首先考虑的不是角色的戏多戏少,而是编剧笔下的人物是否鲜活,我能不能把她栩栩如生地搬上银幕。我也希望今后能在角色塑造上有更多的突破创新。

  今天,很荣幸能跟在座的各位老师交流感受。国家新闻出版广点总局主管50家行业社团联合签署了《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自律公约》,我作为影视从业人员应该积极响应,知行合一,自觉杜绝假恶丑,坚决弘扬真善美,为促进行业规范、和谐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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